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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ie | 25th Mar 2009 | 憤世嘮叨 | (2161 Reads)

經濟不好政府要想盡法子拓闊稅基,但是加任何的稅都一定會遭到痛罵聲音,不管是影響基層的、中產的說什麼經濟艱難啦失業啦民不聊生啦,還是加大有錢佬的稅都會說減低投資意欲削弱本港競爭力殺雞取卵啦。於是財爺是很聰明的,加煙稅,而且是毫不手軟大刀闊斧地加50%,他就知道,以香港人,這種加法會很多人支持。他還很風騷的說:「如果我一蚊稅收都收唔到,我會好開心架!我都係想大家唔好食煙。」

果然,當有基層遊行煙稅令他們百上加斤的時候,同時又有些什麼醫生呀什麼道德人遊行,說加煙稅是為他們好呀,基層和青少年對價格敏感,可以幫助他們戒煙。 

 我很討厭說什麼為他們好。美國青少年肥胖問題嚴重,不如美國都加朱古力稅加汽水稅300%,因為「青少年對價格敏感,可以幫助他們戒零食。」為什麼一定是煙?你告訴我汽水到底有什麼益處?因為汽水雖然擺明唔健康擺明生糖尿,但人人都飲,又家家的小朋友都愛喝,影響到自己所以大家都不會支持?如果「為你好」是真正的、公義的理由,為什麼一定是煙?  

如果這樣的深痛惡絕,不如把香煙列作違禁品,當大麻辦,非法的,就絕對少人吸。 

稅可以加,但是如此不合理地加嗎?當然有人會覺得合理,但可怕的是支持加煙稅的人根本也沒有討論50%合不合理,大家的論點只是一句「為你好」,大X哂,憑呢句可以大石壓死蟹仲大大聲。還有是,應該加的還如此的「大慈大悲救苦救難」的嘴臉嗎?那些什麼道德高尚的人,走出來像觀音大使一樣,我憐憫世間愚昧紅塵百劫,正來打救你們,你們還不識好歹,還不來感謝我,唉,善哉善哉。煙民比非煙民低等,非煙民高高在上的看到煙民的愚昧,因此要非煙民去「為他們好」去打救他們,這樣的想法真的很噁心,很自我膨脹。

所謂的好不好,是觀點與角度吧?這種個人的觀點與角度,是應該用這種道德高地的態度來頤指氣使喝令別人跟從嗎? 如果東西是合法的,就眾人都有選擇的權利吧。當然,言論自由,你不喜歡你覺得不好,你可以力陳利害諄諄善誘。但我覺得恐怖的是,大家不把選擇吸煙的人當成一般市民來尊重,像去討論他們是否應該承受這種加幅。因為,道德人說,他們吸煙是「錯」的,所以他們因為吸煙而承受的任何對待都是合理的,因為即使如何的「不合理」,都因為「為你好」而合理化。 

唉,我就是很討厭「為你好」這種論調,誰要你為我好?你的好不一定等於我的好,為什麼一定要把你喜歡的認同的加諸我身上,在沒有違法也沒有直接傷害到人的情況下,人應該有選擇權利,選擇他認為對自己最好讓自己最快樂的生活模式吧。別人能做的就是,把事情的其他面向展現出來,讓大家看到這事好或不好的後果,知道了依然決定這樣做的,就應該尊重。  

人不吸煙因此對任何針對吸煙人士的打擊都支持,為求達至沒有人吸煙讓他不高興的目的,不管亦不討論手法是否公義,那,抱有這種心態的人就不必討論了,根本是自私。

 

申報利益的時候。我懂得吸煙,但非煙民,一般好久才陪著朋友吸一點,因此不會買,擱久了味道會變太浪費,通常從朋友煙包中拿,因此煙稅對我幾乎沒影響。我也沒有支持吸煙,我也不喜歡街上有人吸煙時吹到我,但我尊重任何人吸煙的選擇。我不反對加煙稅,但請以理服人,告訴我為什麼這樣的加幅是「合理」的,而「為你好」絕不是一個公義的理由    



[97] 製造,炸彈

.........各位21 世 紀香港勇敢的青年人......製造,炸彈就是最令人興奮的偉大創舉.............
............現在就運用你們 手中的.【 爆炸武器 】.!!.!.炸死!!.!紅色恐怖 中國共产党“戏子”成龙!!.!...炸死成龙......國泰民安......!


[引用] | 作者 炸死成龙 | 2nd May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96]

Er..
Then how come no one was thinking about the effect on health when the tax on wine was canceled?
Why was no one asking question?


[引用] | 作者 vinniechan | 8th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95] 文少,你好長呀!

真係等唔到你斷氣。

九龍居民
[引用] | 作者 九龍居民 | 4th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94]

J﹐

原來你係逼我加入戰團﹐太古惑啦你(怒)

有你呢句「其實煙稅之高已經接近暴政」﹐多數暴政問題似乎唔洗再拗啦嘛﹖

而家個問題﹐反而來自你果句「若果政府把多收的煙稅完全投放在戒煙工作上就有說服力」
(1)現有法律對食煙自由已經有年齡限制
(2)現有法律對食煙自由已經有空間限制﹐室內嘅公眾場所全面禁煙
(3)撇除所有法律限制後﹐人就有食煙同戒煙嘅合法個人自由。換言之﹐係現有法律底下﹐除法律限制外﹐其他食煙行為並唔「妨礙他人」(唔包括其他人嘅主觀感覺)。
(4)如果政府將戒煙工作視之為社會福利﹐則唔應該以「用者自付」作為原則。
(5)如果政府唔將戒煙工作視之為社會福利﹐食煙同戒煙就屬於合法嘅個人自由﹐政府唔需要﹐亦唔應該誘導﹐或者強逼任何人食煙或者戒煙。食煙同戒煙與否﹐應由市民自行決定﹐先最付合「用者自付」原則。

再講用者自付問題
我想講﹐社會福利本身必然係「用者公付」﹐否則你又點解釋「社會福利」個「社會」兩字呢﹖

其次﹐當年政府話要搞銷售稅﹐其中一個原因叫「拓闊稅基」。請問你知唔知咩叫「稅基」﹖
所謂稅基﹐就系納稅人佔全港人口個比例。政府話要「拓闊稅基」﹐即係話納稅人佔全港人口個比例好低﹐所以要「拓闊」。
換言之﹐一個社會「稅基」越窄﹐就越唔係「用者自付」﹐反之﹐就係越「用者自付」。
既然政府都覺得而家「稅基」窄﹐要「拓闊」﹐香港現時嘅公用服務﹐又點會係符合「用者自付」原則﹖

另外﹐總之你要硬拗的話﹐你睇政府個香港概覽﹐用數字說話(係你逼我用數字“撻”死你的﹐笑)
http://www.gov.hk/tc/about/abouthk/factsheets/docs/2007HK_in_brief.pdf

三﹐十二年免費教育﹐係全民福利﹐無入息審查﹐所以同社會福利署講嘅「社會安全網」根本無關係。既然係全民福利﹐無入息審查﹐就絕對係「用者公付」。

四﹐房屋上面呢﹐我用數字說話﹐呢個數字雖然outdate﹐但係應該相差無幾﹕

截至2007 年年底,全港約有200 萬人居於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管理的租住公共屋邨,租住公屋單位共有711 300 個。公屋租戶所付的平均租金為市值租金的4 9%

大哥﹐200萬人呀﹖711,300個公屋單位呀﹖呢200萬人係要過入息審查先有得住﹐而公屋入息審查一定低過免稅額﹐連稅都唔洗交﹐而租金只係市值49%﹐中間唔係阿公比﹐天跌落來呀﹖
醫療既然你都話係偏向"用者公付"啦﹐唔洗拗啦﹖至於政府想改做"用者自付"﹐過到垃圾會先算啦﹖(笑)

至於香港係咪比其他國家都偏向用者自付﹐我淨係想講外國好多國家有銷售稅﹐好似英美都有﹐香港就無。你要數據﹐自己入稅局摷。

當然﹐如果你話你比較傾向用者自付的話﹐你贊同「增加公共醫療開支論」﹐就唔係自相矛盾囉。

不過﹐即使「增加公共醫療開支論」成立﹐而你又覺得應該用者自付啦﹖加煙稅本身都有一個問題。

因為食煙同飲酒一樣會危害個人健康﹐相信飲酒過量導致肝硬化﹑心臟病﹑血管閉塞數據﹐應該都有好多。照計兩者都會增加公共醫療開支﹐點解政府就唔誘導人唔好飲酒﹐但就要誘導人唔好食煙呢﹖仲要減紅酒稅﹐狂加煙稅﹖
所以我先會話﹐「增加公共醫療開支論」本身就係鬼話連篇!

再講你地兩個窒來窒去...
其實人同人之間﹐觀點有唔同呢﹐都會急於證明自己無錯﹐因為人係唔會無啦啦否認自己套價值觀。我從來唔認為人同人之間﹐可以做到真正各自表述﹐只有點到即止﹐或者求同存異﹐或者以理服人。
問題係講道理方面﹐手法個個唔同嘛﹖我只會認為﹐大方向係講道理﹐我就同你講道理。你發爛渣啦﹐我就同你鬥爛(講爛﹖我最爛﹐笑)

或者我成日係刁民入面舌戰群愚/儒啦﹖單係相比起上次你係刁民大戰﹐我先會覺得入面有D人係小白(其實我會叫果類人做嘍囉﹐串)。又或者P同我立場接近﹐所以唔覺得路人P串/問題白痴﹐點解會有火。

至於唔回覆當對方投降﹐當對方被串爆﹐其實係網上論壇成日見﹐見慣晒﹐其實算係網絡現象囉。呢種現象通常都係去到互窒﹐先會出現。如果只係打下牙跤﹐隨便傾兩句﹐則比較少見。

早排我先遇過﹐之後我再窒到條友無聲出﹐條友就炸我板啦(笑)不過我覺得﹐阿P又唔似呢種人。
你問到我﹐如果我真係覺得對方D問題太無聊﹐太硬膠...我通常都會回應﹐而回應就係一幅乞膠圖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4th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93]

禁煙問題﹐補充些少。

支持禁煙嘅人﹐其實一直忽略所謂禁煙政策嘅合理性問題。而部份禁煙政策之所以存在合理﹐在於「自由定義」上面。

其實提出二手煙問題嘅人﹐終極問題就係「自由定義」上面。一般人對「自由」睇法係﹐人係唔可以擁有「絕對自由」嘅﹐只有「相對自由」﹐人嘅自由係應該有限制嘅﹐而限制嘅準則﹐就係人唔擁有「危害他人﹑或者侵害他人自由的自由」。

係呢個前提下面﹐二手煙危害健康﹐就證明吸煙係一種「危害他人﹑或者侵害他人自由」嘅行為﹐所以應該受到限制﹐甚至禁止。

所以我一直執拗「二手煙危害健康」嘅真確性﹐亦要指出「二手煙危害健康」數據主要來自「長期與煙民共處一室」﹐而唔係「戶外」。

因為﹐當「二手煙危害健康」只係「公共場所嘅室內食煙」先會出現嘅問題﹐亦即係話「公共場所嘅室內食煙」先算做「危害他人﹑或者侵害他人自由」嘅行為。現時政府推行室內公眾地方全面禁煙嘅政策﹐已經禁止所有人擁有有「公共場所嘅室內食煙」自由。

換言之﹐除「公共場所嘅室內食煙」自由之外﹐所有食煙行為﹐都唔算係「危害他人﹑或者侵害他人自由」嘅行為(至少而家法律並唔認為係﹐亦未有數據證明係)﹐係一眾合法嘅自由。

我講果種合法自由﹐就係人擁有「危害他人﹑或者侵害他人自由」以外嘅所有自由﹐pro少少有個term﹐叫「消極自由」。

既然係一種合法自由﹐人有權選擇食煙或戒煙﹐點解仲要以促使煙民戒煙作為理由﹐對煙民徵收超高稅率﹖

呢種行為﹐本身剝奪所有食煙嘅「消極自由」咩﹖

P.S. 「為你好」個終極問題﹐係好鬼哲學嘅﹐講緊嘅查實「消極自由」vs「積極自由」。我之所以知﹐係因為之前同另一個網友拗“咩叫自由”﹑“咩叫民主”好耐﹐條友狂拋我書包﹐搞到我要係網上搵料惡補﹐先識埋晒一大堆騎呢term...所以話﹐係人係網上嘈﹐有時真係學到野(笑)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4th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92] Re: Cherrie
Cherrie :
文少爺, 今次真係想唔re你都唔得啦~想氹死人無命賠咩~~
多謝你咁比面我. 其實咁多人咁認真咁討論我真係受寵若驚...我本來以為一開呢d topic只會招引d亂係度嘈嘈閉既人, 但原來, 黎既客人還是以有內涵有水準既人佔多數~

我無氹你﹐只係陳述客觀事實(笑)
其實我個人雖然比較串﹐但如果你認真傾﹐我通常都會認真傾。相反﹐你一開始就兜口兜面串埋來﹐我就會串爆你為止(真)
相比起我之前講食肆禁煙問題﹐你呢次真係好好多啦...唉﹐真係同人唔同命~~(笑)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4th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91] Re: J

發現文少已經回了"多數人暴政"的問題, 你又認同"煙稅"之高接近暴政", 所以不多回一次了. 不過有一些補充, 你要用我定義"多數人暴政"的方式是你的自由啦, 但不要跟之前一樣老是把一個term拆開來解釋吧.. 不是"漠視/忽視煙民", 是"漠視/忽視煙民的利益".. 把稅款放在戒煙工作又如何? 煙民沒有打算戒煙, 政府單說一句"為你好"就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煙民身上還要煙民用自己的錢戒煙算合理? 單是把"加稅"和"戒煙","禁煙"扯在一起本身就有問題了. (財政司應該管的是收入開支, 不是管戒煙禁煙.)

減煙稅剝削/漠視/侵害非煙民什麼了? 減煙稅不等於加其他稅項. 除了那些"不理會煙草稅率, 把加煙稅和減少煙民劃上等號"的人會覺得自己呼吸新鮮空氣的時間有可能減少外, 我想不到減少煙稅跟非煙民有任何關聯. 我有看沒有懂, 倒是你說說你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好了.

另外, 一個法案的出現不等於一定有人被剝削, 美國加州和馬薩諸塞州通過的同性戀婚姻法案是其中一例.

還是堅持"安全網以上用者自付, 安全網以下付出時間或其他作代價"喔? 本來討論稅制時把金錢和時間扯上關係就有夠奇怪了. 代價要怎樣換算? 多少分鐘等於一元? 好了這一次我退一步好了. 那一個有交稅的人和沒交稅的人同時到達公共醫院因為發燒看病又如何? 為什麼大家輪候的時間差不多?

安全起見, 我先你回應文少的那些所謂"有部份用者公付,有部份用者自付"的理由. 畢竟跟你那個被推翻了的"用者自付"理論有關.
有人付出大量金錢去海外升學是他個人的選擇, 不代表現在的"稅制"要讀書的人自己付錢. 記得, 現在是在討論"稅制"是否用者自付.
超過入息上限的人不能用/買公屋/居屋已經說明不是用者自付了.

先不說其他稅制會不會有"用者自付"了, 在累進稅制這種有人不用交稅都可以享用公營設施/服務的情況下根本沒有用者自付這回事. 你之前把加稅扯到煙民為自己或其他人將來有可能出現的病負責, 但又容許沒交稅的人享用公營設施, 是雙重標準. 而你說沒交稅金的人享用公營設施/服務時以時間作為沒付稅金的代價只是在強詞奪理而已.

那個白痴問題是要問你"會不會相信沒經自己認證的理據". 直接問當時接下來想問的問題好了.
-不相信沒經自己認證的話, 為何要相信政府/電視台所說的理據?
-相信的話, 請提出數據. 而且要有因吸入二手煙而染病的人的數據.

當然你也可以說是白痴問題而不回答啦. 有看過你回應相關問題的回應, 雖然覺得不合理, 但又不是對我問題的回應, 所以就不反駁了.

你扯到"和而不同"喔? 和而不同的原則是,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不用的觀念和行為. 在考慮過這些行為和觀念沒有妨礙公眾利益後, 經過互相了解和協調而對跟自己不一樣的行動和觀念採取兼容開放的態度, 而不能排斥和孤立跟自己不一樣的行為和觀念. 無論政府的想法是什麼, 設立禁煙區某程度跟和而不同的原則相附: 煙民和非煙民有各自的空間, 不會因為非煙民佔大多數而不給予煙民生存空間. 即使二手煙真的對其他人有影響, 也因為禁煙區的存在而可以把影響降到最低. 現在禁煙區比之前更多了, 部份非煙民還是想要斷絕煙民在香港的生存空間和禁煙. 我想問, 作為一個贊成禁煙的非煙民, 你有什麼資格用"和而不同"這個詞彙了?

因為吸煙危害健康和二手煙危害他人健康而支持加煙稅? 對煙民來說, 這是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煙民身上的行為. 因為二手煙影響而染病危害健康的人有多少? 部份非煙民就是喜歡借加煙稅來減少煙民的數目, 既不管稅率合不合理, 也不理會香港有吸煙區和非吸煙區....

我才不在意其他網友怎樣判斷, 也不是要你和其他人認同. 開始的時候是你把我的文章拆開來一點一點分析, 放大我那些對禁煙有利的論點和否定加煙稅不合理後我才會開始跟你討論. 討論是要有論點支持的, 之前你唯一的"用者自付"被推翻後沒回應又沒提出新論點. 我想問, 你沒有論點支持的話, 怎樣否定"加稅不合理"? 你後來還說"不合理但支持", 說真的我不知道你是在賭氣還是認真地說這句話, 我只能理解這樣子理解你的話了: "耍賴, 不講道理". 還有, 不要扭曲我說話的意思, 我是因為你對我的論點沒有回應才主動問你認不認同, 而不是把兩者劃上等號.

討論一件事的時候各自有各自的論點, 各自提出自己的看法是事實. 但你否定其他人的論點後, 不理會自己提出來的論點已經被推翻, 自己的論點被推翻後不理會自己之前否定的其他人的論點是否合理, 表明"支持不合理加稅", 然後用"各自表述"來要求其他人不要深究你之前提出的論點被推翻, 沒論點和對之前否定的論點的立場....

和而不同是說"你有你的論點, 我有我的論點, 大家各自表述"而不是"之前我踩了你的論點幾腳, 即使現在發現我否定你的論點被推翻, 即使我現在完全沒有論點支持, 我也不會對之前那幾腳表示什麼, 現在你有你表述, 我有我說話."

你要繼續在沒有論點支持下繼續"表述"自己"稅率不合理也要支持加稅"的話, 我個人沒有意見, 也不會再回應, 就像看到[53]的留言那樣.


[引用] | 作者 路人p | 3rd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90] Re: Cherrie
Cherrie :
路人p路人p, 非得要等到星期六嗎?~你是唸什麼的?~ 我不認識你嗎?~

暫時在澳洲唸commercial law.... ~_~

妳當然不認識我喔.... 我是路人....


[引用] | 作者 路人p | 3rd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89] Re: 文少

yeah~ 文少終於肯义番隻腳入黎. 不枉我不停擺你上枱.

其實你今次留言讓我比較可以睇到全貎. 你果幾條問題的確有意思. 思考過, 其實煙稅之高已經接近暴政.

若借用路人p的定義:

剝削: 過高的稅款造成對煙民的剝削
漠視: 政府以"為你好"的旗幟下, 應該沒有漠視.
忽略: 政府以"為你好"的旗幟下, 應該說是很重視煙民添~
侵害: 政府新政策下沒由限制市民買煙及吸煙的權利.

若果政府把多收的煙稅完全投放在戒煙工作上就有說服力. 如派戒貼, 戒煙資詢及務, 又或者如路人p所說把稅款收集起來興建吸煙專用建築物就更好的長遠考慮. 那就不會被說成是剝削, 因為多收的資源用回到煙民身上.

可惜現在的政策並沒有指定多收的稅款怎樣用, 所以我只能希望它能在戒煙工作投放更多資源. 所以我仍然在這種希望下支持它的加煙稅政策.

另外政府說的, 加x%煙稅就會減少x%煙民, 其實我都對數字很懷疑. 不過"貴左會令少左人吸煙"這個假設應該沒錯. 至少我是真的相信煙民會買少左吸少左又或者少左煙民.

又研究下現在香港的用者自付情況.

你講九年免費教育, 其實呢個係視乎安全網的定義去到哪個層次. 因為還是有人付出大量金錢讓子女去外國升學或去讀國際學校.

說是完全"用者公付", 又不是, 不過在教育上, "用者公付"與"用者自付"的程度線上, 教育的確是偏向"用者公付".

若果說在房屋上, 其實明顯地是偏向用者自付的. 雖說有錢人不能用/買政府樓, 但因為這幾年都減少了很多公屋或居屋之類. 都係賣私樓多.

至於醫療 其實我都得承認一直以來都是偏向"用者公付" 不過政府係一直希望改偏向"用者自付".

除了教育, 其他方面我是比較支持用者自付的. 不過加煙稅的確唔能夠就等於實行了用者自付原則.

若果立法"任何煙民患上任何因吸煙而引起的疾病就必需自己付醫藥費", 若就真係用者自付, 不過學你話齋, 無法証實任何一種病一定由吸煙引起, 再加上人道救援的普世價值. 就更不可能這樣立法.

而在相信"吸煙引致額外醫療開支"這種概念下, 我還是支持加煙稅來補貼一下醫療開支.

我一直以來都認為香港比其他國家都偏向用者自付, 因為香港的福利制度比外國差, 而稅率其實又比外國低.

而世界上應該沒有也不可能存在"絕對用者自付的國家". 因為如道路等基建一定要由政府來做.

所以"用者自付"和"用者公付"一直都是在找一個平衡點. 沒有絕對的"用者自付"和"用者公付".

至於點解同路人p窒來窒去, 若果佢唔係傻到以為"唔回應or唔提出新論點等於認同佢"+問埋d傻問題+唔尊重各自表述, 我都唔會話佢係小白.

你都知道, 所謂各自表述, 就係各自表達一種意見, 互相討論, 互相尊重.
回唔回覆, 係隨個人喜好. 就算好似之前我同你係刁公同大俠口水戰, 其實我地係佢個blog不停插佢唔回覆都無問題. 反正網友會自己判斷道理在哪一方. 但我從未聽過有人夠膽話對方唔回覆就當對方係認同自己.

既然你都已經答左我問題. 都唔使佢回應我.

文少, 不過我反而十分好奇想知道, 如果有人問你, "你唔回應我又無新論點係咪即係認同我?" 你會點答?

想必精彩到極.


[引用] | 作者 J | 3rd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88]

我從不吸煙, 也不支持吸煙.

但.. 我反對加煙稅 !

我很支持 {84} 文少所言:"香煙作為合法買賣商品﹐香港又對其他商品無打銷售稅(燃油﹑酒﹑化妝品外)﹐打煙稅嘅正當性﹐本身已經有問題。而煙稅稅率又出奇地高﹐仲要再加﹐呢種行為﹐係咪對煙民來講﹐係一種唔公平﹑唔合理待遇﹖"

長久以來, 政府都是以懲罰性嘅方式, 以吸煙有害為題, 不停及不合理地加煙稅, 甚至製造輿論, 引起吸煙與非吸煙市民嘅尖銳衝突, 損害社會和諧...

假如唔可以將香煙當毒品去禁.. 或將煙民殺死, 高煙稅只會推煙民去黑市購買,又或去大陸一日遊, 根本無助減少煙民嘅目標. 加煙稅只是為庫房增加收入.

如果財爺真的「為你好」, 財爺可否從正面嘅方式去想想,如獎勵煙民去戒煙嘅計劃等等...

例如 :
成功連續唔食煙3個月, 獎超市現金券$200.... 再連續唔食煙6個月, 獎超市現金券$500

咁社會咪和諧啲囉

至於少年吸煙問題, 應該由兒童健康教育開始,以及青少年嘅德.志.體.羣.美教育入手, 再加上學校家長嘅參與... 個人道德, 操守同公民責任 -- 從小培育


[引用] | 作者 小豬仔 | 3rd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87]

見大家講得咁開心,我又想講兩句.
我傾向將香煙當毒品,唔駛煩.不過,禁一樣野牽涉的事太多,邊有咁易.
另外,民主不是完美的制度,其中的一個缺點,就是容易產生"多數暴政"(完美的制度也許不存在啦).


[引用] | 作者 ats-10182 | 2nd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86] Re: 文少

文少爺, 今次真係想唔re你都唔得啦~想氹死人無命賠咩~~

多謝你咁比面我. 其實咁多人咁認真咁討論我真係受寵若驚...我本來以為一開呢d topic只會招引d亂係度嘈嘈閉既人, 但原來, 黎既客人還是以有內涵有水準既人佔多數~

Cherrie
[引用] | 作者 Cherrie | 2nd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85] Re: bing bing
bing bing :
那些食煙的人從不理會周邊的人被迫吸二手煙,雖則在户外行街,但前面噴煙,在後面焗吸,還有那些臨上車仲要吸多兩啖就隨地掉煙頭,又排隊搭車時周時焗吸。另外那些人必定因煙痰上頸周地吐,我就曾在行街時被煙頭灼傷。在不少火警新聞中,有不少是吸煙或亂拋煙頭引起,這足見其行為幾自私。欲想人支持先自我檢討啦。

你話人自私﹐你提出呢堆論點﹐自己咪又係自私﹖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1st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84]

你同路人P開片﹐我原本唔想插一腳﹐但你多次響到我個朵﹐部份論點其實由係我提出﹐呢次﹐我就無辦法唔回應。

多數暴政
多數暴政個點﹐係我講﹐你問﹐我有責任解釋。先講暴政定義﹐所謂暴政就係一種唔公平﹑唔合理待遇。所謂侵害﹑歧視﹑剝削﹐講到尾就係唔公平﹑唔合理。
所謂多數暴政﹐pro少少有個term﹐叫Tyranny of the majority。就係社會中多數﹐或者為照顧多數利益﹐而要少數面對一種唔公平﹑唔合理待遇。
另一個講法﹐就係由於民主係實踐中表現為多數統治,如果將多數權威絕對化,而忽視少數權利,便形成了多數暴政。

煙稅同多數暴政問題
上次其實我講得好清楚﹐亦問過你好多問題﹐不過上次你無答。如果你肯答﹐係咪多數暴政﹐答案就好清晰。
為方便你答﹐我問是非題。當然﹐你可以選擇唔答
(1)從稅種來講﹐煙稅屬咩稅﹖係咪銷售稅﹖
(2)香港有無全面實施銷售稅﹖
(3)香煙係咪合法買賣商品﹖
(4)除香煙外﹐全世界有咩商品銷售稅高達240%﹖
(5)你認為香港如果實施銷售稅﹐而稅率高達240%﹐你可唔可以接受﹖
(6)既然香煙作為合法買賣商品﹐香港又對其他商品無打銷售稅(燃油﹑酒﹑化妝品外)﹐打煙稅嘅正當性﹐本身已經有問題。而煙稅稅率又出奇地高﹐仲要再加﹐呢種行為﹐係咪對煙民來講﹐係一種唔公平﹑唔合理待遇﹖
所以我話加煙稅﹑甚至煙稅本身﹐係一種多數暴政。

用者自付問題﹐你又係無答我﹐而我真係無法理解﹐係香港實行累進稅制+免稅額底下﹐點解仲可以話用者自付。
記住﹐如果講到社會安全網﹐收入係免稅額以下人士﹐唔一定就劃入所謂社會安全網內。因為有好多人唔洗交稅﹐但亦唔係拎綜援。
其實單係九年免費教育﹐就已經唔係用者自付﹐連你反駁果個“安全網內人要付機會成本”個立論﹐都唔係。
定係你想話﹐九年免費教育﹐唔係公用服務﹖
再講機會成本問題﹐現有公立門診服務﹐並唔會因為要納稅人用公立門診服務﹐輪候時間會較低﹐唔洗交稅就要等耐一D﹐而係以“緊急度”劃分。既然交唔交稅﹐排街症﹑急症嘅機會成本一樣﹐你拎機會成本作為“用者自付”理據﹐就得啖笑。
再講公屋﹑綜援﹐納稅人基本係“付”﹐但就無資格“用”(唔符合收入上限)﹐合資格人士要“付機會成本”﹐就可以“用”。問題係付者都無得用﹐又點“用者自付”呀﹖

至於二手煙問題﹐我之前已經留一手﹐但唔少人以為有位入﹐硬要逼我駁。今次我留言已經講得好清楚﹐二手煙問題基本上已經透過室內全面禁煙﹐已經獲得解決。
假如有人刻意將二手煙問題擴大到室外(記住﹕二手煙數據其實多數來自“煙民非煙民共處一室”﹐室外有無二手煙問題﹐已經無咩準確數據)﹐而又認為煙民有合法吸煙權利的話﹐解決方法亦唔係加煙稅﹐而係立其他法例﹐或者整室外吸煙區/室。

其實成個討論﹐支持論點D破綻位﹐我已經篤晒出來﹐因為大家好認真傾﹐所以我已經留低好多走盞位﹐語氣上亦好比面大家啦。(其實主要係因為Cherrie係索女﹐我無理由係索女個場入面搞串個party﹐笑)
我反而唔明﹐“受害人”應該係我﹐說話去盡﹑串到爆果個﹐應該係我先係嘛﹖我覺得﹐其實阿J同路人P你地兩個都拗得好有水準呀﹖點解你地反而兩個咁好火﹖去到窒來窒去﹖(謎)
唔明﹐呢鋪真係唔明(笑)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1st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83] 十個食煙十個自私

那些食煙的人從不理會周邊的人被迫吸二手煙,雖則在户外行街,但前面噴煙,在後面焗吸,還有那些臨上車仲要吸多兩啖就隨地掉煙頭,又排隊搭車時周時焗吸。另外那些人必定因煙痰上頸周地吐,我就曾在行街時被煙頭灼傷。
在不少火警新聞中,有不少是吸煙或亂拋煙頭引起,這足見其行為幾自私。欲想人支持先自我檢討啦。


[引用] | 作者 bing bing | 1st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82] Re: 路人p
路人p :
很奇怪現在很多人討論都用錯例子,簡單"加稅"和"禁煙"也分不清.還在沒任何人贊成或反對過"禁煙是不是為你好"的情況下,把"為你好"這個"加稅"的理由套到"禁煙"頭上了.
非煙民有沒有選擇權利拒絕吸收這些有害物?當然有啊. 請回去吸煙區好嗎? 沒人迫你在非禁煙區跟煙民站在一起, 也沒有煙民打算一直跟著你迫你吸二手煙的.
所以,大家支持的是"禁煙",而不是覺得"稅金提高50%"合理吧?

唔需要奇怪﹐因為呢個係政府一開始推出加煙稅之後嘅籍口/潛台詞﹐所以大家會將加煙稅同二手煙問題掛勾。
要大眾支持加煙稅﹐首先就要講出“加煙稅”好處﹐同大眾有咩切身關係﹐“拉攏一大片﹑打擊一小片”﹐小片就係煙民利益﹐大片就係間接令人聯想二手煙問題。
我一直話政府篤數﹐其實主要在於鬍鬚曾講過“加10%煙稅會令煙民數目下降6.6%”﹐
而呢個論點﹐就可以成為“減少二手煙”個間接理由。(煙民數目下降->減少二手煙)
所以大家贊成時候﹐就會被“引導到”二手煙問題身上﹐認為加煙稅係一種“禁煙”措施。
問題係政府篤數問題﹐我係頭先一個回應當中﹐我已經反駁﹐亦講出二手煙問題點解同加煙稅本身無關連﹐唔重複。

實際上﹐支持加煙稅人士﹐大部份係支持“全面禁煙”﹐將吸煙行為刑事化。要令“吸煙行為刑事化”﹐就一定要將吸煙行為妖魔化。先唔講二手煙嘅醫學數據有無準確性﹐或者所謂二手煙定義係咩﹐要將吸煙行為妖魔化﹐唯一立論點﹐就係二手煙。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1st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81] Re: Yick-chun
Yick-chun :
很奇怪現在很多人立論都用錯例子,簡單如汽水零食只對進食人有害,食煙卻對少至幾人、多至十幾人有害這道理也不明白,還說「為你好」絕不是一個公義的理由。

"在沒有違法也沒有直接傷害到人的情況下,人應該有選擇權利,選擇他認為對自己最好讓自己最快樂的生活模式吧。"

如果所有煙民都將煙吞進肺裡不吐出來,又或者在一個好像毒氣室既密閉地方自己吸返晒,當然沒有問題,係廣大空間食煙竟然說"沒有直接傷害到人",你有選擇權利吐出致癌物質? 難道非煙民就沒有選擇權利拒絕吸收這些有害物?

如果講稅或罰款,台灣剛於3月21的禁煙法是要罰10萬新台幣。(有錯請指出,金額好像是不少)


我反而覺得﹐係加煙稅問題上﹐講二手煙係引錯例子。你話講緊食肆禁煙﹐乃至真正全面禁煙﹐你講到二手煙問題就講得通﹐雖然中間都有漏洞﹐但至少拗得通。

二手煙問題從來都係講緊煙民同非煙民同係一個室內環境入面﹐非煙民受煙民食煙影響健康。我反而未聽過二手煙係戶外環境中﹐帶來嘅危害。

所以﹐加煙稅本身同二手煙問題﹐根本無直接關連。因為一般人被逼係室內食二手煙問題﹐已經從室內全面禁煙政策實施之後﹐減都最低。除非你連人家係街見到有人係室外煲煙﹐都監粗拉落二手煙問題入面去講﹐否則你無啦啦將加煙稅扯埋落二手煙入面﹐就係監硬來。

你當然可以話﹐加煙稅令香煙售價颷升﹐增加煙民戒煙意慾﹐最終令人吸少二手煙。問題係﹐呢種論點來得好間接﹐亦從來無顧及香煙本身個需求彈性問題。

我見大家一直講﹐加煙稅會減低煙民買煙意慾﹐但就從來唔理香煙嘅需求彈性。所謂需求彈性﹐pro少少講﹐就係elasticity﹐而由於香煙本身存在癮性﹐所以香煙嘅需求彈性就係低﹐即係inelastic。
換言之﹐加煙稅即使會減低煙民買煙意慾﹐但係由於香煙嘅需求彈性低﹐所以令人戒煙比率﹐實際效果唔會顯著。
否則﹐香港91年已經加過煙稅100%﹐而累積加幅已到240%。如果政府聲稱“加10%煙稅會減低煙民數目6.6%”講法成立﹐香港而家應該再無煙民﹐甚至可以話煙民數字會變負數(6.6%X〔240%÷10〕=158%)。
因此D人執住二手煙問題﹐作為支持加煙稅理由﹐根本就唔附合經濟邏輯﹐亦再次證明政府老吹“加10%煙稅會減低煙民數目6.6%”﹐係篤數!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1st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80] Re: J
J :
“我都話立法把香煙視為毒品般處理更好. 但而家無得咁實行嘛!”
我相信在三幾年內都實行唔到. 因為香港沒民主. 這就是和新加坡的最大分别.
政治話題係別人地頭唔方便講太多. 有機會再另覓地方向你請教. ^^
講開洗腦, 其實當年拍得很華麗的香煙廣告就正正就是洗腦技巧至極表現.
說不定被洗腦得最厲害的是當年某一部份煙民. 即使後來發現被騙但已經上癮了而沒法子戒掉呢.

你個理由唔可以成立﹐因為除香港之外﹐世上大部份民主國家﹐都無好似禁毒一樣去禁煙﹐包括新加坡。
其次﹐有好所人質疑新加坡係咪真係民主國家﹐因為新加坡係人民行動黨一黨獨大﹐聽講仲成日打壓反對黨﹐現任總理李顯龍仲係李光耀個仔﹐好似世襲一樣﹐有好多人認為新加坡似父權國家多D。
洗腦問題﹐你講得無錯﹐廣告本身就係有洗腦功能﹐而大部份廣告都係“隱惡揚善”。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1st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79] 2nd hand smoke

I wonder why are the anti-smoking supporters always picking at the harmful impact of 2nd hand smoke. 2nd hand smoke only last for a couple of minutes while they can tolerate the CO2 from vehicles for hours.
Which one is more harmful to health or waste more medical expenses?


[引用] | 作者 a smoker | 1st Ap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78] 一個見解

狂加煙稅由財政司長去講是為煙民好,我覺得當然的不合理.

首先,財政司的工作重點是管理社會財政的,煙民的健康又與他有什麼關係,他希望一元稅都收不到,他應該忘記本身的份內事.抑或他覺得其他的部門,例如負責教育的,負責健康推廣的部門是無能,什至是低能,如果真是,我覺得應削其俸祿,貶其官,還富於民,不是更好嗎.

與其為人民好,不如做好自己吧.


[引用] | 作者 莫名 | 31st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77]

大家的留言打字量加起來比主文更長,真厲害。

我認為加煙稅增幅過高,也對高官的解釋反感。就是這樣。

謝天下
[引用] | 作者 謝天下 | 31st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76]

補多少少嘞, 若你覺得現在加煙稅是
"剝削,漠視,忽略,侵害"的程度.

那減煙稅又算不是"剝削,漠視,忽略,侵害"非煙民?

原有的煙稅是不是"剝削,漠視,忽略,侵害"煙民?

任何法案都會出現利益受損害者提出自己被"剝削,漠視,忽略,侵害", 當那群小眾申訴時你怎樣的基準量度或判斷哪個程度是多數暴政?

期待你回來指教.


[引用] | 作者 J | 31st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75] Re: 路人p

所以我咪問你囉, 點先算係多數"暴政", 在小眾利益受損時, 係咪不論損失多少都叫暴政? 係咪損失金錢or權利先叫暴政?

在民主制度的少數服從多數下, 怎樣的情況才不算是多數暴政? 一有小眾申訴權利或利益被剝削就係多數暴政?

咁一係你直接d答我, 加幾多煙稅先至唔算係暴政. 還是加0.1%煙稅已經算暴政. 做到甚麼程度才算或不算暴政.

>你這個論點早就被推翻了,

隨你點講啦, 我都覺得大體上在安全網以上的都係用者自負, 而使用安全網者就要付出時間或其他作代價.

而我基於吸煙危害健康及二手煙危害他人健康的原理而在短時間內沒有其他更好的法案選擇下我支持香煙加稅.

係呢, 你係咪問問過以下呢條問題呀?
>電視台還會把電車男和港男劃上等號, 呢, 你也同意喔?
呢個咪係你條白痴問題囉~

其實你覺得你d回應有道理就夠, 使乜一定要我回應你? 你寫得出, 若你有道理, 各網友會各自判斷. 我回應與否認同與否其實唔係最重要. 又使乜話我唔回應等於認同你? 你係咪一定要我回應你再認同埋你先安樂? 乜你真係咁需要人認同咩?

你認為你推翻我既論點又如何? 你追問我新論點, 就算我無又如何? 不反對或沒有提出對反觀點=認同? 借問一下, 你讀咩書架?

你仍然未明各自表述, 和而不同...

我和文少討論比和你討論有意思多了. 幸好你今次和文少同立場, 不然你用這種方式和他討論, 你就慘了. 哈哈哈~


[引用] | 作者 J | 31st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74] 路人p

路人p路人p, 非得要等到星期六嗎?~
你是唸什麼的?~ 我不認識你嗎?~

Cherrie
[引用] | 作者 Cherrie | 31st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73]

剛剛有幾個地方打錯字了.

70:這人說要你"禁煙和加煙稅二選一"
應該是: 沒人說要你在"禁煙和加煙稅中二者選一"

71:請回去吸煙區好嗎?
應該是:請回去非吸煙區好嗎?

最後, 台灣如果是禁煙, 在禁煙後吸煙的要交的是罰款, 跟稅金是兩回事. 兩者不能比較.


[引用] | 作者 路人p | 31st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72]

很奇怪現在很多人討論都用錯例子,簡單"加稅"和"禁煙"也分不清.還在沒任何人贊成或反對過"禁煙是不是為你好"的情況下,把"為你好"這個"加稅"的理由套到"禁煙"頭上了.

非煙民有沒有選擇權利拒絕吸收這些有害物?當然有啊. 請回去吸煙區好嗎? 沒人迫你在非禁煙區跟煙民站在一起, 也沒有煙民打算一直跟著你迫你吸二手煙的.

所以,大家支持的是"禁煙",而不是覺得"稅金提高50%"合理吧?


[引用] | 作者 路人p | 31st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71] Re: J

這兩個星期要完成四篇論文, 本來想遲一點才回應的. 這次回應之後, 下次回應會是星期六或之後的事了.

首先請容許我多說一次會"出現多數人暴政"的情況: 當大多數人漠視, 侵害或者剝削少數人
的利益的情況下就會出現多數人暴政. 請留意, 是"侵害, 漠視或剝削"而不是"多數人支持一個少數人反對的法案".

我說明分別在哪: 一個法案不合理地對待很多人, 所以有很多人出來反對法案. 但相反地, 很多人出來反對一個法案, 不代表一個法案不合理.

這叫肯定後件(Affirming the Consequent), 是一種邏輯錯誤.
錯謬:所有依此結構的推論:若A則必定B:B,所以便A.
例子:如果他在中環,他一定在港島.因此如果他現在在港島,他一定在中環.
解釋:在港島不一定要在中環,可以在金鐘,灣仔,銅鑼灣等.因港島包含了以上各項.

你頭六段的文章不是誤解一個名為"多數人暴政"的term, 就是以"肯定後件"把"少數服從多數"和"多數人暴政"劃上等號了.請你先了解什麼是"多數人暴政"後再用論據反對"我認為你和政府現在做的跟多數人暴政沒分別"吧.

所謂"討論",是與論者都有一個立場,然後背後都有一些論點來支持自己的立場. 我之前之所以會一直問你"你支持政府加稅50%的原因",是因為你最初的那個跟"用者自付"的論點已經被大家推翻,而你又沒有表態說自己承不承認這個論點被推翻. 一個人討論的時候如果沒有論點支持, 只是無理取鬧而已. 而你現在說我"咬住人唔放".... 你是說我不應該追問你有沒有論點支持你喔?

問你"加稅50%的合理性何在",你要我問政府.問你"你支持政府加稅50%的理由",你說"已經說過了不再答".我再翻你當初支持的理由,發現你的理由是"每年因為煙而引致的病的醫療開支大,這是大家的錢,所以要煙民承擔開支".由於本來稅制就不是大家付,也不是用者自付(所以也不是由煙民來承擔他們引發的醫療開支),你這個論點早就被推翻了. 也就是說,你那句"已經說過不再答"等於是用一個已被推翻的理由支持你的立場.

好啦. 現在你多說了一個論點出來了. 我先把你說的話貼出來囉.

"我無話過呢個政策合理, 但我支持. 你應該聽過"兩害取其輕". 我都話立法把香煙視為毒品般處理更好. 但而家無得咁實行嘛! "

首先,從來沒有人要你二選一.政府沒有,我沒有,也沒看到有任何人要你做一條選擇題.這人說要你"禁煙和加煙稅二選一",這裡一直在討論的是這個加價議案合不合理,我的文章也早就表明我覺得這個加稅法案不合理了.你現在還說你支持這個不合理的法案,就如我說的,你在支持的不是一個"加稅議案"而是"即使不合理也要禁煙".

再代入一次多數人暴政:當多數人為了自己的利益(減少煙民,讓自己不用吸入二手煙)而"剝削,漠視,忽略,侵害"少數人的權利(1,在香港所有合法吸煙區抽煙是所有人應有的權利,而現在有人因為自己在合理的吸煙區吸入二手煙而支持公眾地方禁煙. 2,支持一個自己也覺得"不合理的加稅政策"(這是你自己也贊成的喔.),結果讓煙民增加負擔)沒人說過禁煙,也沒人說不禁煙就要加稅.是你自己把"禁煙"這個理由拉進來,說"相對於禁煙,加稅沒那麼不合理"來支持你"即使不合理也要加稅"的.

看來真的有人把"加稅案"當作"禁煙方式"了, 所以才不管稅率合不合理. 反正自己不抽煙對自己沒壞影響就好.

我真的看不出你和政府所做的跟"多數人暴政"有什麼分別呢.... 政府好歹也會找個理由合理法自己所做的事,你倒是連自己覺得不合理的事都贊成了.

先生.我沒有因為你不回應而說你推卸回答問題的責任.你自己看看你之前說了多少句"你問政府啦","你問文少啦",而更重要的是我問這些問題是跟你之前那個被推翻的唯一論點有關.你要我負責幫你找你支持加稅的新論點和理由喔?

咬住人唔放是小白? 那你告訴我追問一個論點被推翻,而又沒發表新論點的人的時候,不會被反罵"咬住人唔放"的方法好了.
偷換慨念? 我問你在相同情況下,你會不會相信一個只是在電視看到而你沒親自verify的事啊.
白痴問題? 因為"其實係你條問題好深, 我睇唔明, 覺得煩咪唔答囉~"就是白痴問題喔....
另外,我沒斷章取義過, 倒是你竟然可以在"公營設施的稅金用者自付"這個問題上回應"他們付出的是時間".

所以, 這次還是跟之前一樣,你說的什麼小白行為我沒做過一件. 至於你是不是小白,有沒有丟自己的架, 我就沒興趣理會了.

(嘆) 本來以為"為你好"已經好屈機, 而家先知道最屈機既係"我無話呢個政策合理,但我支持"呢....


[引用] | 作者 路人p | 31st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70]

很奇怪現在很多人立論都用錯例子,簡單如汽水零食只對進食人有害,食煙卻對少至幾人、多至十幾人有害這道理也不明白,還說「為你好」絕不是一個公義的理由。

"在沒有違法也沒有直接傷害到人的情況下,人應該有選擇權利,選擇他認為對自己最好讓自己最快樂的生活模式吧。"

如果所有煙民都將煙吞進肺裡不吐出來,又或者在一個好像毒氣室既密閉地方自己吸返晒,當然沒有問題,係廣大空間食煙竟然說"沒有直接傷害到人",你有選擇權利吐出致癌物質? 難道非煙民就沒有選擇權利拒絕吸收這些有害物?

如果講稅或罰款,台灣剛於3月21的禁煙法是要罰10萬新台幣。(有錯請指出,金額好像是不少)


[引用] | 作者 Yick-chun | 31st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69] Re: 文少

“我都話立法把香煙視為毒品般處理更好. 但而家無得咁實行嘛!”

我相信在三幾年內都實行唔到. 因為香港沒民主. 這就是和新加坡的最大分别.

政治話題係別人地頭唔方便講太多. 有機會再另覓地方向你請教. ^^

講開洗腦, 其實當年拍得很華麗的香煙廣告就正正就是洗腦技巧至極表現.

說不定被洗腦得最厲害的是當年某一部份煙民. 即使後來發現被騙但已經上癮了而沒法子戒掉呢.


[引用] | 作者 J | 31st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68] Re: J
J :
“謊言講一千次﹐就會變真理” 如果照你咁講, 政府幾十年前就開始對大眾洗腦.
但我唔相信佢對大家洗腦幾十年就係為左呢幾年可以大量徵煙稅.
因為我未見過有阿媽係為左可以毒打個仔而好細個就開始話佢知隨地丟垃圾係唔啱既.
其實我對政府d數據都有懷疑, 不過大方向上我相信吸煙係危害健康及二手煙危險他人健康.

政府呢﹐就唔係幾十年前就開始同大眾洗腦﹐而係自從呢個世界有政府存在﹐掌權者就向大眾洗腦。
由以前講忠君愛國﹐儒家思想﹐到德國佬以前搞納粹﹐到大陸以前搞共產﹐甚至到鬼佬講民主自由﹐其實都係洗腦。每套所謂理論﹐都好似好大義凜然﹐查實係點﹖你自己慢慢challenge下的話﹐你會發覺﹐所謂所有政治理論都有bug﹐就好似所有宗教都有bug一樣。
所謂禁煙政策﹐只不過係其中一種。甚至你可以話﹐食煙可能真係危害健康﹐但政府搞一大輪﹐主要原因就好似你講得咁赤裸裸﹐節省醫療開支。或者好似彭叔話頭﹐維持社會競爭力。
而所謂維持競爭力﹐諗深一層﹐又為乜﹖好可能就係令大家繼續開開心心好健康去受人二分四﹐健康地挨騾仔﹐快樂地做樓奴﹐幸福地做散戶比大鱷做點心﹐同埋安心地去做名牌奴隸。
成班香港人變晒病壞﹐唔愛惜生命﹐李加乘係邊度做樓奴呀﹖(絕對係歪理)
不過我比較奇怪係﹐你反駁路人P入面其中一個point﹕“我都話立法把香煙視為毒品般處理更好. 但而家無得咁實行嘛! ”
點解無得咁實行呀﹖
政府又唔係民選產生﹐立法會半數唔係民選產生﹐所謂保皇黨又佔過半﹐所謂泛民都撐禁煙﹐政府夠膽搞﹐立法全面禁煙﹐點解過唔到﹖
新加坡連香口膠都禁得到﹐香港禁唔到煙﹖
之後咪好似禁毒一樣去禁煙囉﹖藏煙同藏毒同罪﹖販煙同販毒同罪﹖整晒戒煙所﹑戒煙帖中心﹐禁唔到﹖
真係全面禁煙﹐無收入之外﹐仲要好高成本咋嘛﹖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31st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67] Re: 小彭

彭叔﹕

同我打牙骹梗係有趣味啦﹖你點解會陪我癲﹖因為我D回應夠刁鑽﹐但你覺得似是而非﹐你覺得唔回唔舒服。

第一﹐我係話唔一定要做實驗先係verify﹐但唔代表實驗唔係verify。所以唯一方法並唔係你試下吸煙去verify﹐你有能力可以testify個醫學報告有無真確性﹐問題係你會唔會做咋嘛﹖你選擇唔check就信﹐OK囉﹖你好多事都可以唔check就信呀﹖你又可以選擇報紙講乜你信乜呀﹖問題係我話你人云亦云一刻﹐你無得反駁咋嘛﹖

當然﹐你選擇聽完所謂專家就信﹐就係因為專家被社會label為“專家”﹑“專業”囉﹖你無呢方面專業﹐你又無能力去學習呢門專業﹐你除咗信﹐就係選擇唔信。有人信﹐有人唔信﹐而政府就係驚人唔信﹐先成Q日要賣廣告做公民教育咋嘛﹖如果唔係一年花幾十個億搞公民教育﹐為咩呀﹖

同樣道理﹐政府一年都花緊幾十個亦搞緊愛國愛黨教育呀﹐原理係一樣咋嘛﹖只不過你成長一刻接受係殖民地教育﹐愛國愛黨教育同殖民地教育就係完全相反﹐你細個已經有套殖民地教育比你嘅價值觀﹐你接受唔到愛國愛黨教育﹐所以你唔信﹐又覺得好恐怖咋嘛﹖

所以﹐你會發現﹐接受學校教育越少﹐就越唔會buy政府﹑學校教一套﹐食煙﹑吸毒﹑撈偏亦多數係呢批人。好聽D﹐咪你地讀書多﹐教育文化水平高D囉﹖難聽D囉﹐咪係你地比政府﹑學校洗腦洗得耐﹐易buy政府﹑學校洗你腦一套囉﹖

你問我第一次點解會睇醫生﹖因為我老母捉我去囉﹖你唔見凡係細路見醫生都係鬼煉咁聲咩﹖你見過一個細路一有病就會同老母講﹐我要睇醫生﹐定係個個都怕睇醫生﹖定係你係例外﹐你係石頭爆出來﹐一爆你就成年﹐識自己走去睇醫生呀﹖大佬﹐你以為自己執到雞呀﹖我設埋局比你反駁呀﹐彭叔。
你講呢個問題﹐更加證明﹐凡係人類初初都係唔信醫生﹐好怕醫生﹐只不過睇得多﹐知道睇醫生真係有機會醫到自己﹐先會信。

我理得你係沈祖堯講﹐定邊個講呀﹖我淨係記得沙士當初爆出來﹐就係威爾斯八樓B﹐而當時呢條沈祖堯就係威爾斯揸fit﹐佢揸fit期間竟然可以令沙士外泄出深切治療部﹐呢條友講說話﹐又有幾可信呀﹖
其次﹐我無話醫學係精密科學﹐我亦知道醫學係靠實驗同數據﹐問題係你有無辦法verify呢堆數據真確性先﹖我學歷低﹐我就無啦﹐你學歷高﹐你verify到嘛﹖定係話你又話要verify好辛苦﹐所以你選擇信﹖既然你要停留係“不要問﹐只要信”階段﹐呢個係你個人信仰﹐fine。

另外﹐英國《每日郵報》上年7月14日夠話科學家研究顯示﹐吸煙有助於集中精神同增強記憶﹐仲話可以研製尼古丁丸去緩解老人癡呆症﹐你又信唔信﹖

最重要﹐都係呢句“如果一個有足夠代表性的數據,一個經得起挑戰的實驗結果”﹐又唔係去verify﹐你講呢堆說話﹐始終咪又係一句﹐你選擇相信所謂專家﹑所謂權威囉﹖

至於你解釋戒煙貼﹐又係好笑。政府要幫,梗係幫D最有需要的人士﹐何謂最有需要﹖你定﹐我定﹖定係邊個定呀﹖D人唔係話政府唔係普選產生咩﹖乜到政府有政策合你合尺(音﹕河車)一刻﹐你又為政府講說話呀﹖其次﹐既然主要食煙問題來自心癮﹐戒煙貼出來咪多舊魚﹖
再講﹐煙稅我就有份比﹐仲要抽240%(以前已經抽200%)﹐政府話想人戒﹐到人家話要戒啦﹐話政府支援不足﹐你就話要拎D稅幫最有需要人士﹖拎我D稅去貼人地﹐我要政府幫政府就唔幫﹐話我地唔係“最需要人士”﹐咁我交稅把托呀﹖
講到尾﹐其實就係一大堆籍口﹐只要政策啱你合尺﹐你地讀書人就可以作一萬個理由﹐將政府契弟行為正當化。唔啱你合尺一刻﹐你就可以作一萬個理由去插政府﹐包括話個政府唔民主﹐無普選﹐阿支阿左﹖
我懶pro講句﹐係所謂民主理論底下﹐一個政府唔係普選產生﹐立所有法都唔係所謂社會契約﹐所有施政都無正當性﹐即係所謂legitimacy。即使個政策點好﹐係咩德政都好﹐無正當性就無正當性﹐如果你係支持普選﹐答案就只有反對!反對!!再反對!!!
唔好合你合尺﹐你就去保皇﹐唔合你合尺你就話人家唔民主﹐咁樣做只顯得你地只係當民主係口號﹐係籍口﹐係道具!

你呢句“染上毒癮後吸毒者為左買毒品而犯罪唔係必然發生,咪即係有可能發生囉”﹐又係爆到無朋友。
如果潛在犯罪論可以成立﹐呢個世界乜Q都可以禁。
我都可以話“有人買老牛然後走去犯案唔係必然發生﹐咪即係有可能發生囉”﹐香港洗唔洗行禁刀令﹖“有人買鹹書睇完之後會就去老強﹐唔係必然發生﹐咪即係有可能發生囉”﹐香港洗唔洗行禁鹹書令﹖
另外﹐酒後駕駛係有酒量限制﹐並唔係全面禁止酒後駕駛。同埋﹐我係認為酒後駕駛本身就係一刀切﹐本身就係惡法。
你話一個政府如果可以將一樣可以致人於死地的東西合法化,呢個政府係痴線﹐咁美國政府容許D人拎槍﹐又痴線呀﹖毒品都係食完會OD呀﹖持槍唔單可以自殺﹐仲可以殺人﹐美國政府都唔禁﹐咪仲痴線﹖
另外﹐如果唔禁毒就會國家的競爭力會急速下降,全國只會死路一條。荷蘭咪死咗﹖而家荷蘭死得未﹖
再講﹐點解禁毒一定會令醫療開支有咩問題呀﹖你係講公共醫療開支呀嘛﹖問題又來啦﹐點解一定要用“食阿公”式公共醫療制度呀﹖點解唔可以用者自付呀﹖政府而家話要搞咩鬼醫療融資﹐查實都係唔想再玩“阿公包底”咋嘛﹖既然公共醫療開支可以用者自付﹐我理得你變病壞呀﹖你有錢咪日日睇醫生囉﹖無錢咪自己等死囉﹖it's your choice!

都係一句啦﹐政府要禁一樣事﹐可以老吹一萬個理由﹐唔禁一刻又可以老吹一萬個理由。就好似政府唔比民間搞大檔﹐就可以自己整個英王御准賽馬會﹐政府唔比民間賣字花﹐就可以搞六合彩來取締。政府唔比人賣淫﹐就可以留條罅比人搞一樓一。政府話吸煙危害健康﹐又繼續合法賣合法食﹐仲繼續打煙民稅﹐然後又丟一堆錢去抹黑煙民。總之﹐神又係佢鬼又係佢。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31st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66] Re: 文少
文少 :
小彭﹕
我同你﹐通常只係打下牙齩﹐同真係口水戰有好大距離﹐你未到我需要動真格。
你用睇醫生做例子﹐就錯啦﹖睇醫生本身就係一個verify過程﹐你相信果個醫生﹐係因為你睇過﹐食過藥﹐而好返﹐呢種信任來自親身經歷。你自己以身試藥﹐仲唔係verify﹖淨係做實驗先叫verify呀﹖
仲有﹐如果你睇果個醫生﹐dum你症﹐你睇得一兩次﹐你就唔會再信果個醫生。我亦知道﹐有D人未必跟醫生指示食藥﹐例如公立門診比...

話左唔再回應,但發覺同你「打牙骹」又真係幾有趣味,見blog主唔介意,又講番幾句。

好一句verify。咁我要信吸煙危害健康,我唯一的方法,係咪要去試下吸煙,如果我幾十年後肺癌死,先可以叫做verify到呢樣野? 同一道理,我應該試下吸毒,睇下會唔會真係上癮; 有人由三樓跳落街死左,我又唔信,三樓咁矮,冇理由死得人,我又應該試下由三樓跳落街;專家話TATP好唔穩定,郁下都會爆炸,我又唔信,又要學班學生去試下玩......咁我樣樣野都要親身verify下先至信,我人生咪好唔得閒?九條命都唔夠我去verify?有求真精神唔係唔好,但如果做人要做到咁,好辛苦,亦好易死囉。

你講醫生的例子,我就奇怪。點解你第一次會去睇呢個醫生先?你唔驚佢第一次就醫死你?咁你仲點去verify?你咪又係潛意識要信個醫生唔會醫死人,先去睇佢!你點解信佢唔會醫死人?咪又係信統計數字!個醫生開得門做生意,應該都未醫死過人掛,你先會去睇佢,倒頭來,又係個「信」字囉,verify乜鬼野o者!同樣,點解醫生比你的藥你第一次夠膽食?唔驚食死你?你唔自己開實驗室搵白老鼠做實驗你就食,咪又係「信」藥廠的統計、政府的認證呢類你認為信唔過的東西囉,verify乜鬼野咁偉大o者。

其實,醫學從來都唔係精密科學,唔係我講的,係沈祖堯講的。兩個情況差不多的癌症病人,由於體質唔同,你用同一種療法,可能一個好得返,一個救唔返,醫學從來唔係1+1=2咁簡單。所以,醫學靠的,都係實驗同數據。例如食得鹹野多會腎病、食得甜野多會肥、食得肥野多會心臟病,所有都只係實驗同調查結果,未必係百分百,只係危險性會大左。我唔可以肯定係咪所有醫學報告都只敢用「可能性」而唔用「證實」,但如果一個有足夠代表性的數據,一個經得起挑戰的實驗結果,即使唔係百分百證實某件事,我都會選擇信,去避免令自己有損失,因為我冇足夠知識同時間自己去verify咁多野。

戒煙好多人都覺得係一種心癮,亦比戒毒容易,政府要幫,梗係幫D最有需要的人士。戒煙唔用戒煙貼,可能會有少少辛苦,但唔會死。戒毒的人突然完全唔食,有可能「典癮」典到死,比美沙酮佢地係有需要。況且,你覺得美沙酮真係有用咩?灣仔修頓出面班友飲左十幾年,到依家咪日日繼續響度打墩等開餐!

你話染上毒癮後吸毒者為左買毒品而犯罪唔係必然發生,咪即係有可能發生囉,酒後駕駛唔一定車死人,又點解要禁?將毒品合法化的建議仲荒謬。一個政府如果可以將一樣可以致人於死地的東西合法化,呢個政府係痴線的,因為國家的醫療開支必然會大幅上升,國民健康會嚴重轉差,周街無業遊民癮君子,國家的競爭力會急速下降,全國只會死路一條。英國當年就係引入鴉片,令中國人變哂東亞病夫,你係咪想自己的國家咁樣?至於大麻,有些國家認為佢唔係太毒,將佢合法化,係佢地的事。你都係數得出荷蘭o者?仲有冇第二度?得佢一個國家係咁做,你就話佢文明,呢句說話係咪都應該verify下先呢文少?!!

唉,手軟啦,係咁多先啦!其實都唔知點解會陪你一齊癲!!唔好意思呀Cherrie!!


[引用] | 作者 小彭 | 31st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65]

我一直有看留言, 很精采, 我喜歡看, 看到某些點我也擊節讚賞. 辯論係好既, 因為可以集思廣益, 當然, "provided that係基於具備理智同邏輯既層面上黎講"

但呢度過門都算係我既客
身為主人家, 我希望大家可以維持番基本既風度同禮貌, 尊重我其他客人

Cherrie
[引用] | 作者 Cherrie | 30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64] Re: 文少

“謊言講一千次﹐就會變真理” 如果照你咁講, 政府幾十年前就開始對大眾洗腦.

但我唔相信佢對大家洗腦幾十年就係為左呢幾年可以大量徵煙稅.

因為我未見過有阿媽係為左可以毒打個仔而好細個就開始話佢知隨地丟垃圾係唔啱既.

其實我對政府d數據都有懷疑, 不過大方向上我相信吸煙係危害健康及二手煙危險他人健康.


[引用] | 作者 J | 30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63] Re: 路人p

幾叻喎, 搵到書, 我無時間verify你講果本書, 就信住你先.

咁又想問下, 暴政係點定義? 加煙稅就叫暴政? 若在大部份市民反對下咁減煙稅算唔算暴政? 減紅酒稅呢? 還是加0.1%煙稅就算係暴政? 有無數據證明架? 還是係你自己認為係暴政?

對大眾的有損害並在大量反對聲音底下的政策強行推出執行, 叫暴政. 每種政策推行時都一定有人反對, 反對者通常都係受到損害的一群.

即係話, 多數人反對叫暴政, 少數人反對, 就叫多數暴政. 咁個政府推乜政策都可以叫暴政啦.

文少講得啱, 250%稅率係超超超高. 但我個人覺得, 煙民吸煙係要俾多左錢, 佢地仍然可以選擇吸定係唔吸. 而且大把人吸左幾十年一樣戒到煙.

若果佢突然立法香煙係毒品並即時生效, 咁就係暴政嘞.(仲暴政得有d過份, 最少都俾番三五年人地戒煙丫). 雖然咁立法對我有利, 但我都唔會支持.

有關你提問我支持呢個政策的理由, 你睇下你個問題點問先啦. "今次拿煙民來開刀的理由何在?" 政府一早講左係"為你好". 政府認為"為左市民好"咪開刀囉. 而家係個政府要向煙民開刀, 唔係我向煙民開刀. 所以我叫你問佢.

你之前係問緊我政府因乜理由開刀, 而唔係點解支持個政策. 唔係我推卸責任, 係你問得不知所謂.

好, 我而家答你我因乜支持.
我無話過呢個政策合理, 但我支持. 你應該聽過"兩害取其輕". 我都話立法把香煙視為毒品般處理更好. 但而家無得咁實行嘛!

呢段說話其實係你問我問題之前已經係其他回應表達過. 你睇唔出內裡含意, 又要問多次. 我其實無必要答你. 你睇唔出係你既事, 但人地唔答, 你就話人推卸責任. 若果今次你又睇唔明, 我唔會再回答你.

本身我回應文少, 你插咀回應我係你自由, 我唔介意. 我回唔回應你係我自由, 我有心情咪回應下你囉, 回應你部份已經俾左面你. 本來我可以對你的回應無視. 回應左你部份問題你唔識尊重人都不單止, 仲要話人唔部份唔回應等於認同你, 一係就話人唔回應就係推卸責任對自己言行唔負責; 但你另一方面又用埋d偷換概念既手法去問埋d白痴問題, 將人地d意見扭曲然後無限推演.

你現在的咬住人唔放兼斷章取義+偷換概念無限推演再問埋d白痴問題正正就是小白的處事方式和態度.

唔好話我論斷你, 上述既野你已經係你幾個回應裡面做過晒.

係你迫我指出你所有不知所謂行為然後攤開晒指到明你係小白呢個原因所以我先至唔回應你. 唔係我亂屈你係小白.

我自問對你幾個寫得好既地方都有表示支持認同. 但你呢種人就係唔識得尊重人地既見解. 一定要贏之餘仲用埋d下三濫手段.

學你果句, 架係你自己丟既.


[引用] | 作者 J | 30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62] Re: 小彭

小彭﹕
我同你﹐通常只係打下牙齩﹐同真係口水戰有好大距離﹐你未到我需要動真格。

你用睇醫生做例子﹐就錯啦﹖睇醫生本身就係一個verify過程﹐你相信果個醫生﹐係因為你睇過﹐食過藥﹐而好返﹐呢種信任來自親身經歷。你自己以身試藥﹐仲唔係verify﹖淨係做實驗先叫verify呀﹖

仲有﹐如果你睇果個醫生﹐dum你症﹐你睇得一兩次﹐你就唔會再信果個醫生。我亦知道﹐有D人未必跟醫生指示食藥﹐例如公立門診比支馬尿你﹐你估有幾多人真係成支食晒﹖又或者有人患絕症﹐就會試其他方法﹐例如中醫。所以﹐即使係睇醫生﹐都未必係照單全收﹐亦唔係所有人信西醫。

我講嘅﹐係政府公佈所謂醫學數字﹑數據﹐你無verify過﹐你又無親身經歷﹐你去信﹐明明係兩回事。你鍾意亂舉例﹐已經係習慣﹐我就無謂話你啦。

你話“證實吸煙危害健康的醫學報告、統計數字,何止千萬”﹐重點就係“證實”兩個字。既然係證實﹐點解所有醫學報告只敢用“可能性”呢三個字﹖因為到目前為止﹐人類都未知細胞產生突變﹐呢個key未解開﹐邊個夠膽用“證實”﹖

你要我拎“二手煙冇害的證據”﹐真好笑。話“二手煙有害”係你﹐又唔係我﹐質疑方係我﹐係你要證明自己唔係信口開河﹐舉證責任應該係你身上﹐點會係我呀﹖當然﹐你可以阿Q精神大哎﹐我無諗住說服你﹐我純粹老吹咋嘛﹖that's fine!

戒煙服務方面﹐我夠知個垃圾心理輔導囉﹖我年幾前寫食肆禁煙貼埋衛生處條link添﹖我家陣講戒煙貼呀﹖戒煙糖呀﹖我就係鬧政府﹐既然聲稱自己好有誠意要人戒煙﹐我地交240%煙稅﹐點解就唔可以好似戒毒有美沙酮派一樣﹐派戒煙貼呀﹖吸毒交0蚊稅﹐就可以有美沙酮戒毒﹐我地交240%稅﹐戒煙就要自己比錢買﹐政府禁煙又幾有誠意呀﹖

你話吸毒造成危害更即時﹑更嚴重﹐問題係既然香港連自殺都唔犯法﹐點解有人鍾意吸毒自殘身體﹐就要禁﹖
其次﹐“染上毒癮後吸毒者為左買毒品而所犯的罪行”﹐呢個所謂“潛在問題”﹐並唔係必然發生。
至於“毒品市場背後造成的大量嚴重的刑事罪行及黑社會活動”﹐而家毒品可以賣咁貴﹐由偏門控制﹐正因為你禁。相反﹐如果唔禁毒﹐就自然可以合法買合法食﹐自然有合法毒品製造商﹐合法毒格﹐反而令壓縮撈偏嘅販毒空間。
仲有﹐荷蘭就係合法可以吸食大麻嘅國家﹐點解人家就可以唔禁﹖鬼佬就文明D﹖
都係果句﹐政府禁唔禁一樣野﹐查實就係神又係你﹐鬼又係你。好似當年英國佬﹐唔單唔禁毒﹐仲任由D人走私鴉片入中國﹐最後滿清禁毒﹐就要打鑊人。如果唔係﹐香港以前點會變英國殖民地呀﹖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30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61] Re: J

J﹐

你講出重點啦!所謂“吸煙危害健康”﹐就同“地球係圓”一樣﹐一般普通人只係相信“吸煙危害健康”﹑相信“地球係圓”﹐係咪真係危害健康﹐係咪真係圓﹐一般人好少會﹑亦唔會verify。係咪事實﹐以及真相全部﹐有幾多人知﹖God knows!

換言之﹐你相信“吸煙危害健康”﹐係因為你相信所謂醫學理據“具權威性”﹐你相信政府花咁多錢搞一大堆“公民教育”﹐目的唔係昆你﹐而係“為你好”囉﹖

所謂科學有個term﹐叫證偽﹐假如“吸煙會致癌”係一個推論﹐只需要有一個case係“有條友吸幾十年煙﹐到死都無患過癌﹑陽萎﹑冠心病”﹐照科學理論來講﹐“吸煙會致癌”就唔係一個“真理”。

所以你會發現﹐所謂醫學報告﹐由頭到尾都係話“增加致癌可能性”﹐因為“吸煙會致癌”﹐從來都有exception。

更令人覺得爆笑係﹐所謂二手煙致死數字﹐從來都無講得好清楚﹐究竟二手煙點致死﹐條友患上病症﹐同條友其他生活習慣有無關連。政府公佈數字竟然篤得出一年死千幾人﹐係咪好好笑﹖

其實我唔係有心質疑吸煙係咪真係危害健康﹐而係我地通常一講到吸煙問題﹐贊成加煙稅﹑食肆禁煙D人﹐就會拎“吸煙危害健康”﹑“二手煙危害健康”做理由﹐但大部份人從來唔質疑數字﹑數據真確性...

我唔敢肯定“吸煙係咪真係危害健康”﹐但我肯定D人相信“吸煙危害健康”﹑“吸煙增加公共醫療開支”係公民教育結果。忽然間﹐我記得一句說話“三人成虎”﹑“謊言講一千次﹐就會變真理”...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30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60] Re: 小彭
小彭 :
「為你好」的確唔係一個好理由,更好的理由,應該係「為別人好」。
煙,不同汽水朱古力。汽水朱古力,由食果個自己負責自己的健康,但煙,會噴出來,會影響別人,而二手煙吸得多,會死,煙民是間接殺緊人。
同樣道理,為什麼要有車速限制? 為什麼不能酒後駕駛? 我酒後開快車沒有自由嗎? 其實,政府不是「為你好」,而係「為別人好」,你酒後駕駛開快車,撞車唔單止撞死自己,仲可能撞死人。
所以我覺得,大加煙稅令...

發現部份人支持這個加價議案的原因是覺得這個議案會減少煙民和不用吸到二手煙. 但其實大家有沒有想過, 如果有人就如你們所說, 永不會在其他人身邊抽煙, 然後現在要承受每支煙大概要交$1.2稅金的感受?

我身邊就有人是這樣子. 另外, 6年前我有學習抽煙的時候, 也永不會在身邊有人或者可以抽煙的機鋪以外的地方抽煙. (當年一個月不會抽超過10支煙. 買一包煙後, 每星期抽不到5支就丟掉. 久而久之就不練了, 結果連煙癮都沒有. 5年前開始就沒有抽過一支煙.)

"為你好"也好, "為其他人好"也好, 說穿了也是"對大部份人有益處而漠視/侵犯少少數人的權利"吧? 為其他人(多數人)好所以要煙民(小眾)承擔重稅以達到減少煙民的目的吧? 再說, 開車要撞死人的話, 時速1公里都可以撞死人. 為其他人好, 是否開車都要提高稅率呢?

我之前也說過, 單單因為香煙的壞處而支持不合理加價的法案是不合理的. 你們覺得抽煙會殺人, 就支持禁煙或者公眾地方禁煙, 然後把"在公眾地方抽煙"定為殺人罪吧, 不是支持"把一件合法商品的銷售稅提高50%"啊.

老是把禁煙和加稅扯在一起, 很奇怪.... 到底大家是"支持稅率提高50%"還是"支持用任何手段減少煙民的數目"喔?


[引用] | 作者 路人p | 29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59] Re: J

有關多數人暴政和你的言論之間的關聯:

會出現多數人暴政的情況: 多數人只顧自己利益,漠視和不尊重少數人的利益被侵害.

你曾經說過的話:"加煙稅的確係對絕大部份人有益", "現在煙民付的煙稅或者可以說是先付將來的醫療費用", 然後你無視現在煙民要承受的煙草稅並贊成加稅. 最後煙民買煙時要承受240%的銷售稅.

你不用承擔這些稅款, 沒理會新稅率對身為少眾的煙民的影響和贊成這條大幅增加煙民負擔的提案. 以上的事情都是會讓多數人暴政出現的事情. 問題只是, 有你這種心態的人有多少而已.

引自"The Tyranny of the Majority : Fundamental Fairness in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一書, 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看一下.

>還是用者自付, 他們付上的不是稅, 是時間.

首先, 是你說"錢是大家",然後才會討論到"公共設施是不是真的是用的人就要付錢". 以上的討論都是跟稅金和稅制有關, 不要斷章取義. 另外, 部份要交稅的人用不到或者不能用公共設施, 不用交稅的人反而有更多機會使用用營設施, 已經說明了"付錢的人不等於用的人, 用的人不一定有付錢". 你所說的"錢是大家"的論點早就被推翻了.

>我覺得, 在網絡上, 有人以事論事的態度回應的留言, 其實是一種欣賞你的表現, 覺得你的話有意思才回應. 當我覺得那人的說話已經變質為老羞成怒之類, 我就覺得沒意思再回應了.當見過不少網絡小白在漫罵或作意氣之爭的胡亂留言, 又或者三不五時插咀來反駁, 我回應得了那麼多嗎?

你說得對. 對於小白漫罵的話是沒有回應的意義的. 讓我來看看你之前沒回應我的問題之後, 你被我追問你立場的時候你的回應是什麼好嗎?

>其實係你條問題好深, 我睇唔明, 覺得煩咪唔答囉~

我現在學會了一個回避問題的好方法了.把自己不想(或不懂)回答的問題都當作小白漫罵就好了嘛.

>還是要用上"推卸"這種字眼, 這種沒奈何就罵人的方式來說話, 是不是太幼稚了點?

我一直在問你"提高煙稅50%的理由", 你的回應是什麼?
>"各種物品的稅率向來都有高有低, 理由你問政府好了."
>"還是那句, 你問政府好了. 哈哈~"
>"我又不是政府, 你問它啦. 我又沒說它拿煙民開刀很全理."
>"係文少提起稅制先, 係咪轉移視線你問佢啦. "

贊成加稅的人, 是你. 問你支持加稅的理由你沒提出還要我問政府. 你還說"我沒說拿煙稅開刀很合理"然後你還是支持加稅.

支持加稅的人是你. 支持加稅的理由, 應該由你提出, 而不是要我問其他人你的理由. 現在你要我問政府或者文少"j支持加稅50%的理由"? 你不是推卸回答問題的責任是什麼呢? "幼稚"這兩個字, 我受不起, 也沒興趣把這兩個字用在任何人身上. 我只想說: 你不是推卸責任的話, 請你說一下你支持加50%的理由(不是那些已被推翻了的用者自付理由, 除非你承認雙重標準), 你回答不到的話可以不回答, 但請你不要回答不到問題後把回答的責任交給其他人, 被人追問就唸人幼稚了.


[引用] | 作者 路人p | 29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58] Re: 文少
文少 :
小彭 :
「為你好」的確唔係一個好理由,更好的理由,應該係「為別人好」。
煙,不同汽水朱古力。汽水朱古力,由食果個自己負責自己的健康,但煙,會噴出來,會影響別人,而二手煙吸得多,會死,煙民是間接殺緊人。
同樣道理,為什麼要有車速限制? 為什麼不能酒後駕駛? 我酒後開快車沒有自由嗎? 其實,政府不是「為你好」,而係「為別人好」,你酒後駕駛開快車,撞車唔單止撞死自己,仲可能撞死人。
所以我覺得,大加煙...

文少,又同你相遇。都係果句,唔想在別人的地盤進行口水戰,所以只會回你一次。

你由細到大有冇睇過醫生? 如果有,點解醫生開藥比你,你會毫無懷疑咁食? 你憑乜野信醫生? 你有咩辦法證真偽? 既然一般人無辦法證偽,你又憑咩認為醫生開比你的paracetamol可以退燒止痛,照單全收﹖你係咪應該開間化驗所自己做下實驗先食藥?

證實吸煙危害健康的醫學報告、統計數字,何止千萬,醫生講的說話你唔信,專家做的研究你唔信,咁你又憑乜野信自己? 除非你可以搵出二手煙冇害的證據,做份研究,登在「刺針」雜誌,經過多番驗證,都無可質疑,咁我就信你了。

戒煙服務方面,比埋電話你,衛生署戒煙輔導熱線1833183,戒煙診所係牛頭角定安街60號牛頭角賽馬會診所2樓。

至於吸毒問題,冇錯,吸毒唔會噴出來,唔會影響到人,但吸毒對吸毒者造成的危害,比吸煙更即時,更嚴重,染上毒癮後吸毒者為左買毒品而所犯的罪行,及毒品市場背後造成的大量嚴重的刑事罪行及黑社會活動,對社會造成好大損害,所以有需要禁毒。

不過我當然知道,我寫幾多野都唔會說服到你文少,就當聽下意見算啦!!


[引用] | 作者 小彭 | 29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57] Re: 路人p

>開始的時候對我的留言一句一句回應並提出意見/否定我的人是你, 現在我回應你的時候你就說沒打算研究和回答問題. 你知道什麼是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嗎?

我覺得, 在網絡上, 有人以事論事的態度回應的留言, 其實是一種欣賞你的表現, 覺得你的話有意思才回應. 當我覺得那人的說話已經變質為老羞成怒之類, 我就覺得沒意思再回應了.

當見過不少網絡小白在漫罵或作意氣之爭的胡亂留言, 又或者三不五時插咀來反駁, 我回應得了那麼多嗎?

回應, 也得看是哪種人.

>(嘆) 你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你明知道被剝削的人的感受還是支持政府剝削煙民啊. 可不要說我亂扣你帽子了.

那你 "你現在面對"提高煙稅50%"的態度和方式就是引起多數暴政的人的處事方式和態度."

那令次倒是請你拿出證據證明 "我現在的態度 = 引起多暴政的人的處事方式."

可有數據或評論顯示過多數暴政是由甚樣人的人態度引發. 若証明不出來, 就是亂扣人帽子.

>不要轉移視線,非緊急門診的輪候時間長是事實,申請公屋需要等幾年是事實,不用交稅的人可以享有以上福利是事實,三者並無衝突.你這幾句話跟"用者自付"拉不上邊.

還是用者自付, 他們付上的不是稅, 是時間.

>至於你回避了,把回文責任推卸給文少和政府的那些問題,我就不再追問了.

還是要用上"推卸"這種字眼, 這種沒奈何就罵人的方式來說話, 是不是太幼稚了點?


[引用] | 作者 J | 29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56] Re: 文少

所謂VERIFY, 其實好多時無辦法完全親眼証實. 好似地球係圓既, 應該地球上無幾多個人有機會飛到太空去回望地球來証實, 又或者用大地測量的儀器. 只能夠從學習或別人的發表來認知.

吸煙危害建康, 唔使親身自己吸過煙患過病先至叫VERIFY過.

所謂VERIFY, 很多時候只能在有限的時間裡, 從自己的有限知識範圍或經驗裡, 作判斷.

又或者從簡單推論. 吸煙危害健康這個應該大家都相信係事實. 然後吸煙引致增加醫療開支應該發生過不少.

然後就很粗略的結論出"吸煙引致增加醫療開支."

當然這樣推論是有很多漏洞, 但大方向上應該是沒推論錯. 而現在社會是大都相信這個事實. 若果要反對, 就反而要做研究拿出數據來推翻這種觀念.

就好像當年有人提出地球圍著太陽來轉受到激烈反對. 也是要用証據來支持.

當然, 現在你認為拿一些你不相信的數據來相信然後支持一種暴政是不合理, 但可惜現在是大部份人既相信那些數字還相信那是仁政.

即使你今天說服得了我, 令我心悅誠服, 但還是改變不了甚麼.

不過你令我學到了不少, 小弟在此謝過.


[引用] | 作者 J | 29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55] Re: 小彭
小彭 :
「為你好」的確唔係一個好理由,更好的理由,應該係「為別人好」。
煙,不同汽水朱古力。汽水朱古力,由食果個自己負責自己的健康,但煙,會噴出來,會影響別人,而二手煙吸得多,會死,煙民是間接殺緊人。
同樣道理,為什麼要有車速限制? 為什麼不能酒後駕駛? 我酒後開快車沒有自由嗎? 其實,政府不是「為你好」,而係「為別人好」,你酒後駕駛開快車,撞車唔單止撞死自己,仲可能撞死人。
所以我覺得,大加煙稅令...

終於有人講到二手煙啦。

所謂﹐二手煙危害健康﹐你係憑咩相信呢個說法﹖你點verify呢個論調﹖政府﹑所謂醫學報告有呢個說法﹐一般人有咩辦法證偽﹖既然一般人無辦法證偽﹐你又憑咩認為二手煙真係危害健康﹐照單全收﹖

人類連細胞點解會產生異便成因都未知道﹐所謂致癌物質仲停留係“可能性”階段﹐政府竟然可以話二手煙每年令幾多人死亡﹐你唔覺得呢種所謂醫學數字﹐好唔科學咩﹖

再講清楚﹐你究竟清唔清楚究竟二手煙係咩成份致癌先﹖係尼古丁﹖係焦油﹖定係燃燒所產生嘅其他粒子﹖如果你連二手煙致癌成份係咩﹐你都搞唔清﹐你只不過係聽完政府老吹﹐你就人云亦云wor!

呢個﹐正正係我話禁煙政策係集體暴政。所謂支持者﹐大部份就係聽完政府D所謂“公民教育”宣傳﹐就照單全收﹐透過“二手煙致癌論”﹐將煙民妖魔化﹐然後對煙民進行逼害!

更契弟係﹐既然你講到食煙有問題﹐政府係戒煙支持服務上面﹐有幾support先﹖戒毒有戒毒所﹐有美沙酮﹐而吸毒就唔洗交稅。煙民交240%稅﹐政府又唔派戒煙帖﹖所謂戒煙服務又做咩呀﹖你清楚嘛﹖

掉返轉講﹐你話支持禁煙﹐原因係煙民會噴二手煙﹐係間接殺人。吸毒唔會噴二手毒(大麻煙除外)啦﹐點解又全面禁毒﹖一樣唔會間接殺人嘅物品﹐就可以全禁﹐會間接殺人﹐就合法賣合法食﹐你唔覺得好抵死咩﹖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29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54]

「為你好」的確唔係一個好理由,更好的理由,應該係「為別人好」。

煙,不同汽水朱古力。汽水朱古力,由食果個自己負責自己的健康,但煙,會噴出來,會影響別人,而二手煙吸得多,會死,煙民是間接殺緊人。

同樣道理,為什麼要有車速限制? 為什麼不能酒後駕駛? 我酒後開快車沒有自由嗎? 其實,政府不是「為你好」,而係「為別人好」,你酒後駕駛開快車,撞車唔單止撞死自己,仲可能撞死人。

所以我覺得,大加煙稅令少D人食煙,少D人周街噴煙,絕對係好事,今次加50%其實太少,好多人仍然負擔得起。但更有效的,係公眾地方不論室內外都全面禁煙,煙民返屋企食飽佢好了。

至於把香煙列作違禁品,當然最好,但世界上香煙產業,幾百年來同經濟、政治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唔係話禁就可以禁,希望假以時日,真的可以完全取締香煙就好了。


[引用] | 作者 小彭 | 29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53]

其實對公眾最好就係公眾地方全面禁煙(包括街,戶外).最仆街係d周街噴煙既粉腸.


[引用] | 作者 benny | 28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52] Re: J

稅制問題

J﹐稅制公唔公平﹐其實唔係重點﹐我亦唔係贊成用者自付。我講到稅制問題﹐係旨在質疑你話“錢係大家”呢個說法﹐而且要指出﹐香港公營設施﹑服務﹐本來就唔係用者自付。
你話公用設施一向都係用者自付﹐我就想問下﹕
全民九年免費教育點用者自付﹖
你平日用公家路﹑公園﹑民娛康樂津貼﹐又點用者自付﹖
大學學費﹐政府資助九成﹐又點用者自付呀﹖
香港實行累進稅制﹐又有免稅額﹐根本唔係全民徵稅﹐點用者自付﹖
既然你講得出“社會安全網”﹐即係“安全網”﹐乃至“免稅額”內市民就不用付﹐又點用者自付呀﹖
你個最低階層﹐係咪指人工於“免稅額”內嘅市民﹐都係最低階層呀﹖咁呢班最低階層﹐佔全港人口幾多百分比﹖
你知道全港交入息稅人口幾多啊﹖佔全港人口幾多百分比呀﹖

當稅唔係大家都要比﹐累進稅制原則明明係“能賺者多付”﹐派錢﹑用錢一刻D人就話“錢係大家”﹐就要“太公分豬肉﹑人人有份”﹐我覺得好恐怖!
更恐怖係﹐稅制明明係“能賺者多付”﹐到政府不合理增加香煙稅率﹐就有人支持“用者自付”﹐但平日享用福利一刻﹐由大叫“安全網”﹑“能賺者應多付”﹐從來唔會質疑累進稅制唔附合“用者自付”原則﹐我覺得就係雙重標準。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27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51] Re: J

放心﹐J﹐我知你係議事論事之人﹐我會就住你來“炳”的(笑)

不過問題有好多﹐我分開答你。

多數暴政問題
如果一班人因為對合法買賣嘅某物品存在癮性﹐需求彈性十分低﹐政府為增加收入向呢班人開刀﹐不合理抬高稅率﹐仲要製造一個外表上大義凜然嘅理由﹐將自己行為正當化﹐又將呢班人貼上負面標籤﹐所謂醫學論據大眾從來無法verify﹐但又因為政府用“公民教育”洗腦而照單全收...呢D唔係集體暴政﹐咩係集體暴政﹖

(1)先講“不合理稅率”﹐呢個世界﹐除香煙外﹐有咩合法買賣商品稅率近250%﹖(以藍威豪為例﹐(1.2×20)÷34-(1.2×20)×100%=240%稅率)
一般人﹐可以接受任何貨品銷售稅稅率達240%嘛﹖
如果一般人唔可以接受﹐認為唔合理﹐點解你認為香煙稅率達240%係合理﹖
如果係唔合理﹐你而家講說話﹐重點係邊﹖

(2)所謂公用醫療費用增加﹐你有無數據支持﹖數據支持何來﹖你憑咩驗證數據真確性﹖
既然無﹐即係你說法根本無真確性可言﹐你憑咩信﹖點解你要提出呢個論點﹖

(3)所謂吸煙﹑二手煙危害健康﹐例如政府話每年吸二手煙致死死亡人數達千幾人﹐醫學論據何來﹖政府D宣傳標語又有無從來用實質數據支持﹖你又憑咩驗證數據真確性﹖
既然無﹐即係你說法根本無真確性可言﹐你憑咩信﹖點解你要提出呢個論點﹖

你叫我比數據﹐我有﹐都唔會比你。因為論點係你提出﹐用數據support﹐乃至verify數據真確性嘅工作﹐應該係提論點者提出﹐唔係我。因為﹐我從來就係質疑一方。

我刻意講出數據問題﹐本身其實唔係要你拎數據﹐或者verify一堆數據。我目的﹐係旨在令你/贊成加稅者思考﹕你地讀咁多書﹐理應知道咩叫科學方法﹐理應知道咩叫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問題係﹐你地一直相信嘅道理“吸煙﹑二手煙危害健康”﹑“吸煙導致公用醫療費用增加”﹐你點解唔去質疑﹑唔去verify﹖你地讀書人成日講獨立思考﹐唔係就係要“未經verify都要質疑”咩﹖

呢一點﹐我可以大膽話﹐因為呢堆道理實質上對你(作為非煙民)有利﹐所以你地就唔洗講獨立思考﹐唔洗講科學方法﹐甚至唔洗講邏輯﹐就照單全收啦!
於是乎﹐對你有利囉﹐就變成政府講咩﹐你就信咩囉﹖
講到尾﹐你自己問心﹐非煙民對吸煙反感﹐本源係邊﹖係尼古丁﹖係焦油﹖係入面有咩化學物質﹖通通唔係!!!
查實係煙味攻親你!你地唔中意聞煙味咋嘛﹖後面一大堆從政府﹑所謂權威講D理由﹑一大堆term﹐從一開始﹐只不過係用來掩飾“非煙民唔中意聞煙味”呢個主觀理由﹐令人覺得你好客觀而已!

呢個﹐正正係我話禁煙政策係多數暴政嘅恐怖地方!!!

文少
[引用] | 作者 文少 | 27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50] Re: J

抱歉,我真不是煙民.

>"我無打算同你一件一件咁研究, 你認為唔係咪唔係囉.","你真係好得意, 人家一定要答你問題? 呢度係答問大會? 人家無興趣答就當係贊同你. 真係笑死人. 隨你點講啦."

開始的時候對我的留言一句一句回應並提出意見/否定我的人是你, 現在我回應你的時候你就說沒打算研究和回答問題. 你知道什麼是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嗎?

>"被剝削的時候, 不論是大眾還是少眾, 當然也會不爽.",

(嘆) 你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你明知道被剝削的人的感受還是支持政府剝削煙民啊. 可不要說我亂扣你帽子了.

>你那句"抱有事不關己的態度"是上綱上線乎?

沒上鋼上線啊.是你的回應給我的感覺嘛.另,你知道什麼是上鋼上線嗎?

>你的論斷有沒有根據的呀, 又扣人帽子...

借文少的文章,"你話“加煙稅的確係對絕大部份人有益”﹐你呢套論點﹐pro少少講﹐叫功利主義﹐但係功利主義最大盲點﹐就係集體暴政。當多數認為損害少數人利益﹐便對多數有益﹐佢地就認為無問題。而家呢一刻﹐你企係多數位置﹐你係得益者﹐你會開心拍手掌。問題係﹐你都有機會變成少數果個。更重要係﹐如果人人都相信你講果套﹐到你利益受損一刻﹐就無人會為你講說話。呢個問題﹐即使有普選都有可能發生﹐因為所謂民主﹐本質就係少數服從多數。可怕係﹐當多數只顧自己利益﹐而無視少數利益被侵害﹐就會出現多數暴政。"

帽子是你自己戴上的.

>都話呢d係最底線的安全網, 你諗下非緊急門診要輪候幾耐? 申請公屋要等幾多年? 用政府資源都有代價的啦.

不要轉移視線,非緊急門診的輪候時間長是事實,申請公屋需要等幾年是事實,不用交稅的人可以享有以上福利是事實,三者並無衝突.你這幾句話跟"用者自付"拉不上邊.

至於你回避了,把回文責任推卸給文少和政府的那些問題,我就不再追問了.


[引用] | 作者 路人p | 27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49] 請勿吸煙,請勿加稅,請勿抽水

有道理。支持。

九龍居民
[引用] | 作者 九龍居民 | 27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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