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寫了──因為我是如此膚淺地需要把我的感覺實質化──就不要讓人看到,我以前有寫情書給前度男友們,我想他們應該被這種──對於他們來講有點黑色幽默意味的情書,折騰得很苦,因為我手上有幾封被退回來的──是的,連情書都可以被退回來,大概因為寫得太爛,偶拾細看,自己也毛管直豎。迷失的時候以為能夠撼動人心的聲聲句句,走到局外看時,是雞鴨鵝青蛙求偶時的嘶啞歌聲──如果這也能被稱為歌聲的話。
你說,收到女友這種情書,無奈之餘只是偶爾退我幾封,他們是不是已經很寬容了。現在想,我倒寧願他們都退回來,否則,我已忘了還有什麼在他們手上,看來,我是選不了特首的了。又想來,現今電郵那麼發達,那才是禍根,情書你可能東藏西壓就弄扔了;電子的,有搜尋功能,什麼時候你想選特首,他手指在鍵盤上輕輕巧巧的敲幾下,明晨四時報紙印好了,你也就什麼都不用選了。
情話綿綿,還是說的好,最好還要待在戶外說,有風,隨花飛到天盡頭,追不回,沒根沒據,賴帳也容易。
能寫出來的,就是別人的愛情,或者自己久遠而無知的愛情,嘲人或自嘲,正常人在笑瘋子,是寫愛情最得體的方法。因為愛情是暴烈的,一點都不優雅,是讓你出盡洋相的烈酒,卻人人愛酗。
後來又發覺,原來男生很愛女生酗酒出洋相,東依西傍的,人人以為女生只在自己面前酗。我以前看到酒櫃裡五光十色的酒,我也酗一份,現在不了,出色的人就敢相信自己在她清醒時,仍然可以得到欣賞。



